问题一:什么是房产预告抵押
抵押预告登记相对来说是比较陌生,那么如何简单的描述该种制度呢?说的简单点:“实际上就是将未来将要取得的房子办理抵押,而获取贷款”。如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,只要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即可,也就没有抵押预告登记一事了。
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专门针对以商业贷款方式付款的购房者,是购房者在审批结束后、银行放款前要经历的必需环节。因为只有购房者拿到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相关证明,银行才会为抵押人也就是购房者放款。
这就看你是不是贷款购房了。如果是以这个房子抵押贷款购的房子。那就会办理到房产预告抵押。
我家也是这样。就是你现在没有房证呢。有房证就换成房屋抵押了。
不是用这个房子抵押的,就不会有。比如他是别人担保贷款,或用其他房子抵押贷款,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。
问题二:已预告与已预告抵押都什么意思
已预告就是购房者签订了预售合同。 已预告抵押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,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。
问题三:抵押预告贷款是什么意思
贷款人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、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、18-65周岁的中国公民;
2、遵纪守法,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信用记录;
3、有正当且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良好职业,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;
4、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问题四:“已备案”与“已预告”分别是什么意思
已备案,是买了商品房,付款以后,因为证件或者时间安排什么的不合适,还没有来得及办理正式产权,就可以先办理房管局的简单备案登记,手续和时间要求相对简单,可以防止卖房者再卖给其他人、恶意抵押。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上市买卖后,每套房子只有一个唯一编号,而后在房产管理部门进行预登记,你买房后,签订合同,这套房子的合同就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,如果你不想买了,你就不能更名给别人,只能当2手房买卖呢。
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”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,暂时不能办产证
(产权转移登记),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,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“预告登记”。意义:告诉别人,这房子,某人已经先买下了。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(例如一房两卖),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。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。
“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”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,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。同样,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,它暂时还不能办“其他权利登记”,所以,就先办该登记。意义:预先申明,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
(银行)了,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,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。 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(银行)和购房人。
问题五:已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什么意思?看不懂这些状态,请教高人
从右往左的色块递进,反映了合同执行的进度。例如最右的淡黄色中是“已签约”,是第一步。红色的“已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”是反映期房已经办理完了抵押手续(说明审贷早就完了)。银行只要拿到了对应的交易中心颁布的“证明”,就可放贷了。所以,你现在要关心的就是银行拿到它了没有——因为它证办好了不去领出来交给银行,银行还只能干等着不放贷。
问题六:购房抵押预告证通俗的讲是什么意思
抵押权是在房屋的所有权(物权)上附加的权利(他项权)。预告是提前加的意思。没有取得物权,没法加他项权,于是只能对物权预告,办理抵押预告。
问题七:已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什么意思
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”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买期房,暂时不能办产证
(产权转移登记),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,在房地产登记部门先做合同的“预告登记”。意义:告诉别人,这房子,某人已经先买下了。今后该房屋如果发生产权纠纷或异议(例如一房两卖),房地产登记部门将以谁先登记归谁的原则处理。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。
“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”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,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。同样,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,它暂时还不能办“其他权利登记”,所以,就先办该登记。意义:预先申明,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(银行)了,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,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。 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(银行)和购房人。
问题八:可否解释下抵押的预告登记呢?抵押怎么预告登记呢?
预告登记指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 不动产物权的协议,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,而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。如在 商品房预售中,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,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。
房屋所有权转让、抵押可以申请预告登记。为了保障将来实现物权,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。预告登记后,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,处分该不动产的,不发生物权效力。简单的说就是防止一房二买或二次抵押的情况。如果不办理预告登记,那么出售人就可以把该房屋出售给另外的人,这样前面购买人就不能对抗后面的购买人。如果办理了预告登记,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,处分该不动产的,不发生物权效力。这样购买人的权利就得以保证。
问题九:房地产:什么是“已办抵押预告”?
不知道LZ在什么地方呢
通俗的讲 “已办抵押预告”就是“房东”向金融单位申请抵押,金融单位再将资料递交给房管局。网站的解释进一步说明已有购买者办理了预告登记,应该就是认领了债权。
之所以由“已办抵押预告”转为“现房待售”我的理解是,要么所谓“房东”或者“购买者”就是开放商,要么就是这个房产有其他手续上的纠葛而导致预定购买不成功,债权无人认领,而要重新销售。
这样说就复杂了,也有可能是1楼说的情况:说明房子还在银行抵押中,银行贷款还没有还完,但是房主想把房子卖了。
装修也主要是想要房产增值。
拙见拙见~
我们这儿没有这个~大概了解了下
问题十:商品房预告登记和抵押权预告登记以及已签合同的区别?
黄色--“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”指购房人签了预售合同,为了保障购房人权益,以防一房两卖,
意义:告诉别人,这房子,某人已经先买下了。
登记申请人是开发商和购房人。
粉色--“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”是指购房人以预购的商品房期房做抵押,向金融机构申请购房贷款。同样,由于是处于期房阶段,它暂时还不能办“其他权利登记”,所以,就先办该登记。
意义:预先申明,该房屋已经先抵押给我(银行)了,别人不能再主张抵押权了,防止购房人再将该房抵押给别人。
登记申请人是金融机构(银行)和购房人。
当你贷款成立后,银行把钱汇入开发商账户,那个时候,你在网上看到的颜色就是红色的了。